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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铁新城相城大道西、西公田路北花木城(南)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1 10:22:00
 
 
 
苏州高铁新城相城大道西、西公田路北花木城(南)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苏州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局
承担单位:江苏维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

服务承诺
本单位(调查单位)承诺对本项目调查报告保密,未经委托单位许可,不会将相关资料透露给媒体或任何第三方。有关本项目的档案资料只针对持有委托单位介绍信或授权的部门开放。
本报告是基于现有的资料、数据、工作范围、调查现场的条件以及目前获得的调查事实而做出的专业评价,现有条件下所采集的样品可初步反映该地块的总体质量情况。对于本次调查项目地块外区域暂不作调查。本报告的文件和内容仅限本项目的委托单位使用,任何其他单位因使用本报告或者报告中的调查监测结果、结论或建议而产生的风险由其自行负责。
 
 
 
 
 
江苏维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
 
 
 
 
 
 
 

苏州高铁新城相城大道西、西公田路北花木城(南)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责任表
 
项目名称:苏州高铁新城相城大道西、西公田路北花木城(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苏州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局
承担单位:江苏维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职责 姓名 专业背景 专业职称 联系电话 签名
调查执行、报告撰写 杨进 环境工程 工程师 19986208159  
报告校核 席晋峰 环境工程 工程师 19941855387  
报告审定 梅志华 环境工程 高级工程师 13951961506  
项目负责人 汪寒寒 环境科学 工程师 15262446274  
发布日期       2023年2月
单位盖章
 
 
 
 
       
 
 
 
 
 
 

 
 受苏州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局委托,江苏维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对苏州高铁新城相城大道西、西公田路北花木城(南)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了解现有地块是否存在污染及污染物的种类等问题。
苏州高铁新城相城大道西、西公田路北花木城(南)项目地块位于苏州相城区高铁新城相城大道西、西公田路北,总占地面积约为39861.14 m2。江苏维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1月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并编制了调查技术方案,依据调查技术方案对地块进行土壤、地下水采样工作。
采样检测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调查共布设深层土壤采样点19个(含1个对照点),表层覆土土壤采样点6个,地下水采样点8个(含1个对照点)。土壤机器钻孔采样深度为4.5 m,每个深层土壤采样点采集9个不同深度的土壤样品,表层覆土每个点位采集0~0.5m的土壤,共采集177个土壤样品。深层土壤每个点位筛选送检3~4个样品及表层覆土全部土壤样品至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地下水井钻井深度应根据监测目的、所处含水层类型及其埋深和相对厚度来确定,至少在浅层地下水埋深以下0.50m,但不可穿透浅层地下水底板。本次调查在地块区域内安装7口地下水监测井,深度为地面以下4.5 m。
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共进场采样4次,共送检了102个土壤样品(包含12个平行样),20个地下水样品(包含4个平行样)送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土壤检测项目包括pH值、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和无机物(氨氮)共9项、VOCs类共27项、SVOCs类共11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地下水中加测了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CODMn)、悬浮物(SS)、氯化物特征因子检测。
土壤质量情况
本地块规划用途为科研用地(A35),土壤质量评估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DB13/T 5216-2020)第二类用地土壤筛选值对土壤污染指标进行评估。
土壤样品检出项目包括:pH 值、砷、镉、铜、铅、汞、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氨氮。pH值范围为6.57~8.97,砷检出浓度范围为1.18~18.40mg/kg,镉检出浓度范围为0.02~0.22 mg/kg,铜检出浓度范围为4~30 mg/kg,铅检出浓度范围为10~47 mg/kg,镍检出浓度范围为9~67 mg/kg,汞检出浓度范围为0.017~1.070 mg/kg。其他SVOCs、VOCs均未检出,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范围为8~31 mg/kg,氨氮检出浓度范围为0.55~21.70 mg/kg,上述检出指标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质量状况
地下水质量评估采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定的Ⅳ类标准等相关标准对地下水污染指标进行评估。
地下水样品检出项目为pH 值、砷、铜、镉、镍、六价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氨氮、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CODMn)、悬浮物(SS)、氯化物。 pH 值为6.47~7.56,砷检出浓度为0.4~7.0 μg/L之间,铜检出浓度为0.65~3.43μg/L之间,镍检出浓度为1.34~6.53μg/L之间,镉检出浓度为ND~0.13μg/L之间,六价铬仅GW12检出,检出浓度为0.017mg/L,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为0.20~0.37 mg/L之间,氨氮检出浓度为0.21~1.19mg/L之间,溶解性总固体检出浓度为365~1710 mg/L之间,耗氧量(CODMn)检出浓度为3.11~8.89 mg/L之间,悬浮物(SS)检出浓度为18~36 mg/L之间,氯化物检出浓度为55.2~141 mg/L之间,检出浓度均未超过相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SVOCs和VOCs均未检出。
结论与建议
苏州高铁新城相城大道西、西公田路北花木城(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筛选值、《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等相关标准,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指标均未超过筛选值,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等相关要求,该地块满足科研用地(A35)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作为下一步开发使用。